执法主体未明
“按照规定,我们可以对冲卡车辆进行罚款,但结果往往是对方补交钱便完事了。”一收费站站长称,收费站不具有行政执法权,不能开具罚单。遇到车辆冲卡的事情,他们往往是报警处理,但警方不能提供处罚的发票,罚款往往不了了之。“目前来看,最好的途径是将冲卡司机起诉到法院,可是因为10元或几十元钱的费用打官司,诉讼成本太高了,也费时费力”。
梁经理称,有些车辆冲卡后,常常不按原路返回,导致车主难以找到。另外,一些车主态度比较恶劣,还有社会背景,使得他们工作难以开展。最重要的是,自从2006年路桥收费改革以来,执法主体一直没有明确。
据他介绍,有关部门虽然出台了规定,但几年来,一直没有指明哪个部门负责执法。“我们是企业,不具有执法主体的申请资质。我们曾和有关部门沟通过,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通行方式待改进
记者在几个二级公路收费站采访时发现,收费员看到南宁车牌的车辆开过来,便早早升起栏杆,待车子通过后,才把栏杆降下。“这时候,如果有车辆逃避缴费,跟着后面冲卡,我们来不及降下栏杆。”友谊收费站一工作人员称。
梁经理称,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提高车辆的通行速度,但有待改进,“据我们了解,南宁市几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实行一车一杆,冲卡的事情很少发生。”所谓一车一杆,是要求收费员先降下栏杆,每辆车子都要停下来,即使是已经购买了年票的,也要收费员人工验票后再放行。
据该公司一严姓主任介绍,今年,公司打算在下属的几个收费站实行一车一杆。
实行一车一杆后,有车主担心收费站的通行效率会不会下降?梁经理解释说,目前,几个收费站的通道并未全部启用,“实行一车一杆后,可以启用这些通道,能够保障通行速度”。
上一页 |
第 [1]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