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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端掉一个私宰病害肉黑窝点 查获1.5吨"黑肉"

  连夜追查“黑链”

  执法人员获悉,部分黑心肉已流至餐饮店面。黄某称,这些肉品完成再次加工后,主要由“老唐”前来取货,然后上门销售。他只知道大都流向餐饮店面,具体销往哪里并不清楚,而自己亲自送货的仅有个别店家。

  根据现场查处掌握的线索,执法人员连夜赶到鹅山路与南站路交界处的“老顽童桂林米粉店”,在黄某的指认下,当场在冰柜冷藏食品中查获剩余的4公斤猪骨,执法人员一眼看出细小猪骨出自年幼猪崽,若非病害死亡绝不会流向私宰加工黑窝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病害死亡的生猪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销售、屠宰、加工以避免传播疾病,危害禽畜食品安全。但如果丢弃深埋必将无利可图,因此一些养殖户便低价将死猪销售。据黄某交待,这些死猪肉也要根据品相来分级定价,每公斤均价大概为15元,比正规屠宰出厂的放心肉便宜一小半。在这样的“诱惑”下,少数餐饮商家受利益驱动买下这些黑肉,并制成烧卤、菜肴,食客仅凭借感官很难鉴别优劣。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受伤害的还是消费者。目前柳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对该案做进一步调查。    

  坚决斩断“黑手”

  2010年柳州市销毁病害肉(畜禽)70多吨,较上一年增长121.6%,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做到投诉举报查处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提供有力保障。为从源头上提高上市肉品质量,柳州还加强了定点屠宰场监管,规范生产过程,确保进厂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虽然政府部门大力整治打击,但由于私宰、加工和销售病害猪肉的从业门槛较低、利益诱人、成本不高,目前仍然无法彻底杜绝。对此柳州市继续开展“放心肉”联合执法,由柳州市整规办牵头,商务、公安、工商、畜牧、食品药监等部门参与,加大私屠滥宰查处力度,去年已确保柳州市定点屠宰率达到97%以上。由于监管打击力度不减,柳州一批私宰、病害猪肉窝点陆续被端。2010年9月4日,联合执法组在柳州凉水屯某私宰窝点,当场查获私宰猪18头、牛1头,查扣的违法肉品高达4吨,为柳州“放心肉”联合执法以来最大一起违法案件,商务部门随后重奖举报人1500元。

  私宰售卖黑心肉属于违法行为,而购买黑心肉、为违规肉品提供滋生土壤的餐饮店家同样逃脱不了责任。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不得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此类动物产品,违者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作相应处罚。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于购买“问题肉”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相关部门可没收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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