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冯耀华 通讯员 韦万春)记者昨日从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组织对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合格,近日下发公告批准湘山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据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保护专家孔祥军介绍,此次获批的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广西全州县辖9镇9乡,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桂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湘山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
孔祥军介绍,湘山酒是全州地方特产,它选用本地优质大米为原料,选用特制的纯种根霉白曲为糖化发酵剂,经过传统的酿造工艺生产而出,是我国小曲米香型白酒的代表之一。
按国家规定,获准使用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未按标准规定组织生产的,其产品连续三批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不合格的,“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将报请国家保护办公室,建议撤销其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注册,停止使用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严禁使用与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相近的、易产生误解的产品名称和产品标志;获准使用湘山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生产企业,不得将湘山酒的专用标志转让他人使用。
此前,广西的另一特色产品“博白空心菜(博白蕹菜)”也获准由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之一,也是国际上判定产品正宗与否的质量认证标志。“博白空心菜”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对“博白空心菜”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博白企业的权益,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