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贺建东 通讯员韦万春)记者1月6日从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公告,批准桂林腐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广西质检部门同时实施相关保护措施。
桂林腐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地范围为广西桂林市永福县、临桂县、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灵川县、荔浦县、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兴安县、全州县、资源县、灌阳县12个县现辖行政区域。以上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必须依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提出申请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审核合格,依法注册登记后,方可使用桂林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
据介绍,桂林腐竹的生产已有一千多年历史,具明显而严格的地域性,无论在国内国际市场,消费者都认定“桂林腐竹”的招牌。又因其蛋白质丰富,胆固醇及饱和脂肪低,还是植物营养物质,故被称为“素食之花”,产品除国内市场外,还远销东南亚、欧美、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
随着桂林腐竹品牌效益的日益凸显,仿冒“桂林腐竹”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国内其他地区出现了许多假冒生产桂林腐竹的厂家,他们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品质味道不一,个别企业甚至加入色素、甜蜜素、吊白块等一些危害消费者健康的化学物质,影响了桂林腐竹的形象。2003年,在国外还曾出现过用其他品种的腐竹假冒“桂林腐竹”进行销售的现象。
为了保护“桂林腐竹”这一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的民族知名品牌,2007年9月,桂林市政府启动桂林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在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支持下,经过开展调查研究,查阅收集相关资料,认真研究论证桂林腐竹的历史渊源、质量特色、生产技术等,在此基础上着手准备申报材料,由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初审后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受理了桂林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并向社会公示,经过公示期后予以公告,批准桂林市12个县获得桂林腐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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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标志产品是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所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的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一方面可以依法维权,打击假冒;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民族精品的无形资产价值,培育高效益的世界品牌,让生产者和消费者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