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决定开展首批八桂学者岗位设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岗数量
第一批八桂学者岗位设置25个左右,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设岗范围
凡符合八桂学者制度要求的我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设岗。首批设岗,同一单位申报的八桂学者岗位一般不超过3个。鼓励区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与企业联合申请设岗,推动产学研相结合。
三、设岗条件
(一)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八桂学者及其科研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拥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部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奖励;或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条件,自然科学类拥有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科类拥有价值8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
(四)产学研结合紧密,具备与国内外研究机构联合研究开发的条件,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础较好。
四、设岗程序
设岗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设区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核-→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两大类分别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设岗评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并公布设岗方案。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八桂学者设岗申请表》可从自治区教育厅网站(www.gxedu.gov.cn)、自治区科技厅网站(www.gxsti.net.cn)下载,用Word软件编辑,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上报一式30份,同时以数据光盘形式报送2份电子版。
(二)时间要求。设岗申报材料送达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电话:0771-5815139,5815140(传真);通讯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邮编:530021。
自治区科技厅联系电话:0771-2618492,2802257(传真);通讯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社会发展处;邮编:530012。
监督举报电话:0771-12380-1。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10年12月9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学者制度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强我区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八桂学者”是受聘于自治区批准设置的八桂学者岗位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从2010年到2020年,争取累计吸引和培养八桂学者100名,培育100个以八桂学者为核心、400—600名中青年科研技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 >>点击下一页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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