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孙小娟)12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高院获悉,先前已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的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文惠新,日前再获殊荣,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最高法院号召全国法官向文惠新学习。
今年43岁的文惠新是一名共产党员,她从1990年开始在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南江人民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等职务,目前是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
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19年间,文惠新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1700余件。她创新调解艺术,丰富调解手段,以女性特有的细致、耐心和高度责任心,尽最大可能调解平息各类纠纷。从2005年至2008年,她的调解结案率达96.3%,连续四年无上诉案件。2009年,文惠新担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后,坚持寓教于审,在她的教育感化下,10多名失足少年重返校园。
多年来因工作成绩突出,文惠新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调解能手、优秀女法官、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今年早些时候又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文惠新以高尚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和出色的工作成绩,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是基层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是全国法院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为此,最高法院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授予文惠新“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广泛开展向文惠新同志学习的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改变司法作风,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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