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将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等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
问:我区如何防止和克服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答:今年征兵,我们加强征接兵人员的兵役工作法纪教育;继续完善征兵工作监督机制,对上站体检青年名单、“双合格”青年名单、预定新兵名单和批准入伍新兵名单实行“四张榜”,对征接政策规定、征兵程序方法、征兵监督渠道实行“三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及时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查处征兵中的违纪问题。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的举报电话为0771-2895451、2895454,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监督征兵工作,努力把优秀青年送到部队,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对有关征兵政策规定不明确的,可向各市征兵办咨询,也可向自治区征兵办咨询,自治区征兵办的咨询电话是:0771-2895451、289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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