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在促和谐、保稳定中创先争优
王远文始终认为,维护职工利益和促进企业发展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在这其中共产党员尤其要起到带头作用。依法为职工维权,让他们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谐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
1998年4月的一天,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突然宣布辞退50多名职工,而且没有任何补偿。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几十名职工激愤起来,他们将外方总经理堵在会议室里,一定要讨个说法不可。而经营者却以“改制政策将职工处置权完全交由外方处理”为依据,坚决不作让步。从上午9点到下午2点,整整僵持了五个小时,经营者和职工都滴水未进,火药味越来越浓,给公司经营和当地社会稳定造成极为不利影响。正在市总工会参加学习培训的王远文得知消息后,迅速回到公司,来到职工中间,深情地对大家讲:“我是党支部书记,大家选举当选的工会主席,请大家给我一份信任。企业改制刚刚走上正规,需要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我们该用实际行动来支持,表达合法合理的诉求要注意方式方法,否则有理也会变成无理的。我们共产党员更要带头,保持和谐稳定,不要给共产党人丢脸!”凭着他在职工中多年的威望和入情入理的劝导,大家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同意先撤离。经过整整一天的协商,公司行政终于同意了工会代表职工提出的诉求,50多名职工顺利地离开了工作岗位。在岗职工看到下岗同事有了一个较为满意的结果,忐忑不安的心终于踏实了,觉得有党组织,有工会组织替自己说话办事,工作起来更有劲了,企业稳步地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三、坚定宗旨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在服务人民群众中创先争优
在工作实践中王远文感到,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党组织要让职工群众信得过,必须要树立良好形象,起表率做用。为此,学习党建理论、法律法规,成为王远文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他的桌上摆满了《党史知识》、《党员文摘》、《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各种党务和法律书籍。同时,王远文不满足于自己弄通弄懂,还注重提高党员的认识水平,采取过组织生活、组织法律学习班,设立宣传栏,印制普法小册子等办法,让党员、职工知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引导大家合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他说:“我们都是共产党员,大家身在外资企业,但是不要把自己看成是在帮资方做事,因为最后的税费还是交给国家的。我们党员必须给大家做出榜样,我们才有凝聚力。”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0年初,公司事先未征求工会意见,就以生病住院未及时请假为由辞退了职工廖钢伟。廖钢伟不服,找到王远文,要求工会为自已撑腰讨回公道。王远文听了廖的诉求后,毫不犹豫地答应做好工作。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可公司行政方一意孤行。王远文便支持廖钢伟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运用所学的知识为廖钢伟提供法律援助。开庭前,公司指派所聘的律师找到将为职工出庭作证的王远文了解情况,希望王远文能在他们编造出的假文书上盖上工会的公章,表明开除廖经过了工会同意,被王远文断然拒绝。开庭时,王远文拿出他每天的工作日记、前后的会议记录,还有大量的证明材料,进行举证。王远文对有关法律条文、举证需要准备何种材料等的熟悉程度,让现场的法官们都感到非常惊讶。最终廖钢伟胜诉了,并得到了公司的经济补偿。事后,那个律师感慨地对人说:“有这样熟悉法律的人为职工服务,真是职工的福分!”
新形势下的劳资纠纷,有时不是难在无法可依上,而是难在劳资发生矛盾纠纷时,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能不能坚定地站在职工一边。拿出豁得出去的勇气,挺直腰杆子,依法为职工维权。
2003年5月,王远文得知党员戴大平、职工温国强等23名职工提出在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都达到了10年以上,要求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远文想,这些诉求既在情理之中,也符合法律规定,便代表这些职工向公司行政提出了这一要求。然而,企业不承认这些职工在公司前身一一桂林风动工具厂的工龄,拒绝与他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论王远文如何苦口婆心做工作,行政方就是不妥协,王远文便支持职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坚定地支持职工与公司打官司。进入法律程序后,公司行政个别人员采取威逼、利诱的手段对职工进行瓦解,迫使18名职工撤了诉,只有5名职工坚持上诉。然而他暗下决心,只要有1名职工不撤诉,就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给职工一个明白的交待。于是,他便紧张地进行相关准备工作,翻档案、查资料、找律师、咨询专家,十几天下来,体重降了好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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