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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文惠新

  秉公执法 让当事人触摸公正

  2007年9月的一天,3位云南籍农民工来到法庭,一进门就泪流满面。原来,这3位农民工各有一个不满7岁的小孩,在某砖厂取土形成的水坑中溺水而亡。砖厂老板表示承担丧葬费并各支付3000元安抚费,与他们签订了免责协议。事后,这3位农民工了解到砖厂对水坑没有设立标志,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但砖厂老板坚决不愿意再给赔偿。文惠新当即为他们立案,并按法定程序办理了诉讼费减免手续。

  被告是辖区内有名的企业能人,文惠新多次电话通知他到庭,但被告不理不睬,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还在电话里骂文惠新:“你这个法官吃里扒外,不帮本地人,反而帮外地佬!”

  只要一听说被告在厂里,文惠新就马上去做思想工作。一次、二次、三次……以法说理,以理说情,从法律上告知其诉讼风险。终于,对方被她的执著和诚心所感动,主动赔款4.6万多元。

  “身为法官,就应该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成为社会良知的守护神。无论是办案过程,还是裁判结果,都要让当事人触摸到公正。”文惠新如此坚持,二十年如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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