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罗殿龙
今年,全区各级法院要在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起点,抓住新机遇,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区的各项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认清新形势,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规划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我区进入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全方位开放的新阶段。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我区法院工作呈现出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群众诉求明显增多、司法难度越来越大的新特点,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艰巨。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发展形势变化,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理清思路,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把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人民法院工作放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开展,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科学谋划好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坚持和谐司法,全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把案结事了、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作为人民法院工作最硬的任务、最高的工作标准来要求,继续完善司法便民举措,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实现诉调对接,探索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要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更好为大局服务。全力加强审判工作管理,确保公正高效司法。按照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精细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改革完善各项审判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向管理要质量,以管理促效率。要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队伍。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司法根基。全面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关心基层、服务基层,完善人民法庭动态管理机制,使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围绕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目标,努力把我区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成为民族地区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各级法院要深刻认识“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的重大意义,认真执行自治区高级法院制定的有关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规定时限,抓出成效。更加注重抓重点特色,严惩各种跨国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审判工作,确保祖国南疆巩固安宁;围绕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审理好、执行好涉及少数民族案件。更加注重争先创优,在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过程中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发展,确保在服务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廉政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基层建设等10个方面取得新成效,逐步实现“五项率先”、“十二项走在前列”,成为民族地区法院的模范,迈入全国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