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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传销分子进京开大会 称交钱可与领导人合影

广西新闻网记者梁凯昌 实习生韦珍珍 通讯员肖毅 熊伟

传销分子被押解回南宁。图片均由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供

犯罪嫌疑人何某在给传销人员讲课。

    6月3日上午,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了解到,今年4月中旬,南宁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企图通过所谓的“第二届群英会暨振兴民族经济杰出华人高峰论坛”(以下简称“群英会”),为“纯资本运作”传销模式正名,促进其传销组织在南宁发展的传销团伙。

    日前,组织140多名传销分子参会的该案犯罪嫌疑人何某、汤某、刘某、张某等4人已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批准逮捕,其余18名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

    传销分子进京参加“群英会” 两地警方联手打击

    2009年4月13日,南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江南经侦大队上报的一条重要信息:“我市一‘资本运作’传销组织正积极筹划和组织其行内人士于近日到北京参加一个名为‘第二届群英会’的会议,目前报名人员踊跃。”在接到消息后,南宁警方随即派先遣队赴北京开展侦查工作,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于4月17日凌晨在北京某大酒店抓获了20余名该传销团伙的主要骨干人员,并予以刑事拘留,同时查扣大量涉案物品。

    经初步审查,被查获人员大部分都承认了自己是在南宁从事“资本运作”传销组织的人员,他们分属北京、新疆、辽宁、山东、内蒙古、四川、云南、重庆等多个传销体系。此次来北京开会的目的就是想借用“第二届群英会”的影响力给“资本运作”行业进行宣传,更多地发展下线人员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

    “群英会”鼓吹交钱就可跟国家领导人合影

    据警方介绍,这次会议的主办方——中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并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它办会目的是为全国各地的企业、个人搭建一个自我宣传和互相交流的平台,以向参会人员收取会务费的方式获得收益,报名人员只要缴纳一定的会务费就能参会。而报名参会人员的目的则大都是欲借助这一平台进行自我宣传或通过交流寻找合作伙伴,以促进其经营业务的发展。

    记者从警方缴获的一份“群英会”宣传材料上看到,会议日期为4月16日-19日,想要参加会议就必须交纳一笔不菲的费用。主办方还设置了几个级别的参会待遇,例如要成为“参会代表”,就要交3000元,而要成为更高一级的“参会嘉宾”,就要交6800元,并可以在嘉宾席就座和佩戴胸花。更有甚者,为了收取更高的费用,“群英会”还鼓吹只要交纳20000元的新闻媒体宣传赞助费用,就可参加各种荣誉的评选,可以跟国家领导人合影。

    为了证明会议的“权威”,主办方还宣称大会的指导单位是某国际组织,并安排了“主题报道会”、“书画艺术笔会”和在长城上的百人签名活动等一系列会议日程,种种迹象让人觉得这是个正式而隆重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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