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24日讯(记者农晓华)6月24日,26名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从自治区人民医院康复出院返乡,这是我区接收灾区伤病人员的第四批出院返乡者。
第一批55人于6月15日从自治区人民医院和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出院返乡;第二批20人于6月19日从柳州市人民医院和柳州市工人医院出院返乡;第三批21人于6月20日从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出院返乡。到今天为止,广西接收的238名四川地震灾区伤病人员中已有122人康复出院返乡。
据了解,已出院返乡的122名伤病人员中,99人发生骨折,年龄最大的89岁,最小的仅2个月,平均年龄42.5岁。所有出院伤病人员都经医院专家组讨论,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四川汶川地震伤员出院指导原则》才能批准出院。伤病人员在我区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陪护人员食宿费和返乡交通费,均由我区支付。为确保健康安全,每次伤员返乡,自治区卫生厅都派出医生、护士随车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