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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关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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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为及时清除有害信息,构建和谐网站,如果您在广西新闻网所有平台(含PC端、手机广西网、红豆社区、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发现有害信息,欢迎您告知我们,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在举报前,请您详细阅读本须知,以便我们更有效进行清理有害信息的工作。   

一、有害信息范畴

网友在本网发现以下有害信息时,可及时进行举报,我们会及时予以删除: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举报方式

为便于我们及时查找到违规内容,并进行及时处理。请您在举报时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1.标题及链接地址 

2. 作者(或者红豆社区ID)

3. 发稿时间 

4. 违规内容 

5. 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内容,请投诉举报时附加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4小时举报热线:

1、新闻类违规信息举报电话:0771-5690995;邮箱:

2、红豆社区举报电话0771-2083302;举报QQ:98522383;举报邮箱:

3、举报传真:0771-5690897

三、处置

网民举报的信息,经本网核实后,将进行相应删除、修改等处理。

本网将对举报者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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